新增网站(主体备案在青云)
主体已在青云备案过其他网站,域名未备案,且域名作为新建网站使用。
新增网站不会影响原备案的域名访问。
前提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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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确定主体证件号、网站备案号、青云公网 IP、域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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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备好备案主体证件材料(原件拍照/扫描)
彩色电子版(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)。
- 企业: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/网站负责身份证、域名证书(视管局要求,域名证书请联系域名服务商提供)。
- 个人:身份证或护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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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表格类备案材料,可在青云备案系统对应项下查看样例、下载模板。
操作步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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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录 QingCloud 管理控制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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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右上角的备案,进入 ICP 备案管理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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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左侧导航栏中点击备案信息,显示备案列表页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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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需要变更的主体备案号,显示备案主体信息和网站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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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新增网站,进入备案申请填写页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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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备案网站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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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名称:个人网站、企业网站名称的具体要求,请参见网站名称命名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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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 地址: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。点击选择IP,选择已创建的云服务IP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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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服务内容:网站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性质相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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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服务类型:各服务类型参数说明如下表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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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数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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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应用服务 | 通常指官网类或电商网站选择网站应用服务等。 |
邮件应用服务 | 通常指电子邮件服务,搭建邮箱等。 |
文件应用服务 | 通常指存文件数据,支持多种上传文件格式,如服务器内存储图片、代码、音乐,一般用作调用接口使用等。 |
数据应用服务 | 通常指存储某种格式编程代码文件数据,一般用作调用接口使用等。 |
APP应用服务 | 通常指手机、平台电脑上的APP等。 |
微信号应用服务 | 通常指微信订阅号、公众号、服务号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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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语言:指网站内容使用的主要语言。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,不建议多选。
示例:网站内容的主要语言为中文,部分插件为英文,此时网站语言选择中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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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置审批类型:网站若包含前置审批内容类型中的项目,请上传相关许可证件或咨询备案所在省主管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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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负责人信息:
如果网站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是同一个人,可在下拉列表中选择。否则,点击新增网站负责人,并填写网站负责人信息,此时网站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的电话、邮箱不能相同。
说明:
如需添加多个网站,当一个网站信息填写完后,点击点击继续添加网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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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初审。
青云会在1-2个工作日内对用户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后,用户可上传资料图片(域名证书、授权书、承诺书,前置审批证书等),并扫描二维码进行真实性核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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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复审。
青云会在1-2个工作日内对用户提交的备案信息及资料进行复审,复审通过后提交至管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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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信核验。
青云将备案申请提交至管局后,用户会收到工信部下发的短信核验,用户需要在24小时内完成全部短信核验,短信核验完成后该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系统等待最终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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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局审核。
各省管局审核时间不一致,一般管局审核时间为1-20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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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通过。
备案通过后,用户需要按照工信部要求建设网站,并且在网站首页下方中央放置对应的网站备案号,备案号需要添加超链接至工信部官网;江苏省用户需要注意网页下方还需添加版权所有,版权所有单位要与备案主办单位名称保持一致。
后续处理
提示:
- 工信部备案成功后,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,用户需自行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。在下载中心下载《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》和《安全评估使用手册》,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,进行公安备案及网站安全评估。详细信息可参见公安备案。
- 如果用户网站涉及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需自行申办经营性 ICP 许可证。详细信息可参见经营性备案。
- 备案成功后,请保持负责人联系电话畅通,以便接收备案相关的通知与提醒,若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,请及时联系青云变更备案信息,避免因未及时收到通知信息而影响网站正常使用。变更备案可参考变更备案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