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网站名称基本要求
- 不得使用纯数字、英文、域名等作为网站名称且名称中不能包含特殊符号。
- 网站名称需与实际开办的网站内容一致。
- 网站名称存在于黑名单中,不予备案。
- 网站名称中不得带有“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、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” 等内容和文字。
企业网站命名要求
- 网站名称及实际开办内容不得涉及敏感信息(如反腐、赌博、廉政、色情等)等。
- 非国家类单位禁止涉及国家信息和词汇,如中国、中华、中央、人民、人大、国家等。
- 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,不得以中国,中央,全国,国家,中华,人民等字头命名。请提交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及说明材料(网站所属单位说明、备案的网站网址、网站负责人联系电话以及覆盖公章文件),以证明该单位为国家级单位,网站名称可以中国,中央,国家,中华,人大,人民等字头命名。
- 涉及论坛、在线、社区、交流等信息,请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文件。
个人网站命名要求
- 个人备案不得涉及行业信息、企业信息、产品信息、国家信息、敏感信息(如反腐、赌博、廉政、色情等)等。
- 不得涉及博客、论坛、在线、社区、交流等信息,请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文件。禁止使用 XXX 的个人空间、爱好者、博客、导航、工作室、论坛、平台、热线、社区、社团、网络、网站、网址、主页、资讯、作品展示等词汇。
- 对于个人申请备案的网站名称中,不得含有 中国、中央、国家、中华、人大、人民等具有显著政治特征的词汇;不得含有国家职能性质的反腐、纪检、监察、信访,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维权、投诉等词汇。